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以下规定各位住宿员工请仔细阅读,认真遵守。
一、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人,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合理安排。
二、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个人棉被、垫被整齐,由宿舍长检查并纠正。
三、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如有人为损坏、按原价赔偿。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由宿舍长报部门主管安排修理。
四、不得在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内。
五、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宿舍内个人物品遗失由员工自行负责。
六、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七、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做到人走灯熄、避免人为浪费资源,如有违反者,宿舍长有权制止并向上汇报。水、气缴费单和电表使用情况由宿舍长负责收集交给部门主管。办事处只支付合理的员工宿舍水电气费,对浪费超出的费用由宿舍员工自行分担。
八、节假日前或数日无人居住时宿舍长要检查水电气的情况,做到断水断电断气。
九、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偷窃等行为,如有违反罚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
十、为员工自身安全考虑,未经部门主管允许不得私自带领非本单位员工留宿过夜,宿舍长有义务规劝和阻止。
十一、宿舍内请勿大声喧哗,电视、电脑等的使用,声音不得太大,以免妨碍其余员工休息。
十二、创造和谐的居住环境,对宿舍小区的邻居、门卫要以礼待人,互助互爱。十三、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本人清洁整理,宿舍公共场所(包括走廊、厨房、卫生间、阳台、户外门前)的卫生由宿舍长合理安排员工轮流打扫。十四、离职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及搬家费用。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部门主管检查。
十五、宿舍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用电、用气。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不准私自拉线拆线,涉及强电电线安装、搭接、铺设的应由专业物管人员处理。
十六、由于本人私接电线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罚50元处理,造成后果的按损失程度分别予以罚款、照价赔偿、取消住宿资格、辞退。十七、宿舍员工要妥善保管宿舍钥匙,遗失者需承担更换匙芯费用。
十八、部门主管定期、不定期抽查各宿舍安全、卫生、纪律情况,并纳入员工个人绩效考核中。对屡次违反规定并不更改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定,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十九、本制度由全体员工讨论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