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联系函致:XX有限公司
于2012年6月5日,贵公司与我公司签订《XX合同》,由于合同上未能明确注明我公司的收款帐号,现特发此工作联系函通知贵公司,即以后凡是贵公司对我公司的汇款转账,收款帐号为:
支行:XX支行
户名:XX公司
账号:XXXXXXX
如给贵公司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再次谢谢贵公司对我公司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函告!
XX公司
201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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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函单位:XX公司 发函单位:XX公司
联系电话:XX 联系传真: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