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债务人逃跑了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
由债务人向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第二条途径: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一、我欠钱都没钱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不还,这种情况下,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2.由债务人向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二、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要债
债务人失踪了,如果满二年的,则债权人可以向申请其为失踪人,确定其财产代管人,再由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债务。起诉个人债务纠纷需要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起诉。
如果尚未满两年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法请求对方还钱。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作出判决后对方不执行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