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夫妻享有平等处理权。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如下:
以下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