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仲裁是提起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未经仲裁不得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先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后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满意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1、要提起民事诉讼的,劳动纠纷仲裁是必经程序,未经仲裁,不得提起民事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劳动纠纷仲裁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劳动纠纷仲裁是一种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纠纷仲裁通常是必经的程序。当劳动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该机构会依法组织调解、听证等程序,并最终作出仲裁裁决。劳动纠纷仲裁的要求包括: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仲裁请求、仲裁机构必须具备法定资格和权限、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等。通过劳动纠纷仲裁,可以实现公正、公平、快速解决劳动争议的目的,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结语
劳动纠纷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提起诉讼。劳动纠纷仲裁通过合法程序实现公正、公平、快速解决争议,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 【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委托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