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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办理中的受理条件和时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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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是:

1、专利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实质要件;

2、申请人向申请单位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审批时限是:初步审查的审批时限为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内,而实质审查的审批时限为自申请日起三年内。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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