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最近被房屋征收的事儿烦的有些上火,他建的三层小楼评估下来只有1200/平,可镇上房价都3000多一平了,他觉得不合理。从6月谈到9月,征收方对于补偿标准没有松口,还说10月底前必须签字,尽快搬迁,否则就要执行强制拆除了。李先生舍不得自己的小楼,进城也买不到这么宽敞的房子,他咨询即明拆迁律师:“我起诉征收方,能不能保住我的房子不被拆除?他们现在给的补偿太不合理了。”
相信100个想要维权的当事人里,至少有80个人有这样的想法,“如果补偿不合理,那就别拆了。”但是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当事人通过起诉能不能保住房子,免于被拆除?我们究竟该怎么做才能取得合理的补偿?要弄清楚这三个问题,请大家跟着即明拆迁律师接着往下看。
现实:征收方为了赶进度,往往会“铤而走险”违法拆房
我们理解当事人面临补偿不满意时的患得患失的心情,想要在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的情况下,再同意拆房。这样咱们的合法权益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
但是在拆迁实践当中,往往又是另一回事。当事人提起诉讼并不一定能阻止征收方拆房。这是因为征收方也是有着自己的小算盘的。
从征收方的角度来看,很多时候,拆迁项目的工作进度是定死了的,而且往往涉及公共利益。因此,项目的压力会驱动他们想尽办法推动拆迁工作。因此在拆迁实践当中,经常会发生征收流程还没走完,征收方就来拆房的违法情形。而当事人往往也拦不住,这就是现实。
但是法律是赋予了咱们救济途径的。所以,咱们诉讼的目的应当放到确认征收流程违法、争取合理补偿上面,这才是咱们的正确处理方式。
记住:行政诉讼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上面咱们讲了征收方违反征收流程而导致房屋很难在诉讼时不被拆除的原因。接下来咱们讲律层面的一个原因,即:诉讼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的原则。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这是法律采取了倾向于对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起诉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立法原则。
如果非得在诉讼期间停止具体的行政行为,那么必须属于这几类情况: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看到这里,可能有的当事人有些泄气。但是即明拆迁律师提醒大家:诉讼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这并不意味着在诉讼期间可以随意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最高人民又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凡是当事人已经对相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采取了提起行政诉讼的措施,原则上不允许先予执行,如果是确有必要的,必须报上一级批准。
遭遇违法拆房,依,合理补偿少不了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同时房屋征收一直秉持着“阳光拆迁”、“合理补偿”的原则。对于集体土地的征收,相关文件也要求不得降低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这就意味着,如果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应当提供1:1的安置房或者提供足够的货币补偿确保当事人能够在附近乡镇或县城购买到和原有房屋大致相当的面积。因此本案中,李先生的房屋被征收,评估只给了1200/平,而镇上房价达到了3000多一平,是无法确保他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李先生有权要求取得更加公平合理的补偿。
即便是房屋确实在诉讼过程中被执行了拆除,那么咱们也是可以通过收集拆房现场的证据以及相关的征收文件,来确认征收方的拆除事实,并依法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你可以违法拆房,但我也可以依。
一、拆迁维权有效吗
有用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征地拆迁案件是属于行政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是部门,另一方为普通公民。这样就产生了许多问题,例如在征收补偿维权中,最重要的是能够需找到征收方存在的违法行为,以此作为突破点。但是由于被征收人往往法律意识淡薄,而且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知识较为艰深、晦涩,被征收人一般都对征收补偿相关的法律知识知之甚少,甚至可能会存在错误的想法。因此是无法利用专业知识、技能来查找征收方的违法点,也就很难维权成功。此外,维权的过程是普通民众与互相较量的过程,由于“官本位”思想的影响。一般的公民都不自觉地会对产生天然的畏惧心理,担心会得罪对自己生活产生影响,也就会从某一方面影响维权的效果。
其次,征地拆迁维权案件是非常复杂的。俗话说,小病小医,某些简单的纠纷在不请专业律师帮助的情况下,利用自己学习的基础法律知识也是可以顺利解决的,例如公民之间的借款纠纷等。但是,正如上文所述,征地拆迁纠纷存在于和普通公民之间,涉及问题、事项众多,仅仅依靠基础法律知识是无法解决的。一般都需要一整套、一系列的法律程序来有方案、有步骤地完成。普通的律师如果缺乏征地拆迁办案经验,自己都很难操作此类案件,更何况是普通的老百姓。
同时,征地拆迁案件是涉及土地、房屋等财产的,因此一般都数额较大,如果处理不好,最终没能成功维权将会给被征收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甚至会失去正常生存、生活的基础。所以尽管请律师确实需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但是如果律师的存在能够使得被证人成功维权,例如拿到应得的五百万补偿款,那么支付的律师费也将是值得的。
此外,寻求律师帮助最重要的原因是专业律师都拥有丰富的经验,他们精通包括实体法、程序法在内的法律法规,具有对案件进行分析、调查的能力。同时专业律师有着精湛的谈判技巧,能够利用自己的人脉、经验,收集有利的证据材料。并有能力根据具体案件,对有利于委托人的证据材料加以组织,并以逻辑严密完整的样式进行说明、辩论来维护委托人的利益。特别是专业从事征地拆迁案件的律师,由于专注于此项工作,将会在征地拆迁维权案件中发挥巨大作用。
因此,在征地拆迁维权案件中,需要摆正心态,认清律师的作用,寻找专业律师的帮助是必要的。在经济能力范围内,请律师介入将会极大地推进您的维权进程。如果盲目相信自己,极有可能得不偿失,不仅浪费了宝贵的维权时间,还无法得到应得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