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可以适用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被判拘役的犯罪分子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宣告缓刑。对于未满18岁、怀孕的妇女和年满75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然而,数罪并罚、不认罪、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以及刑期在十年以上的犯罪不适用缓刑。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犯罪分子才可以适用缓刑,而不是必须适用缓刑。
法律分析
一、罪犯被判拘役后可以缓刑吗
拘役是可以适用缓刑的,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形
1、数罪并罚的(指故意犯罪)。一人犯数罪,一般犯罪人的犯罪主观恶性较大。1996年最高人民在有关经济犯罪司法解释曾明确规定对经济犯罪的被告人数罪并罚时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一人犯数罪不宜适用缓刑。上述法律和解释虽规定不尽明确,但其精神实质是明确的,即数罪并罚的一般不宜适用缓刑。
2、不认罪的。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有悔罪表现。连自己的犯罪事实都不承认,无论如何都不能视为有悔罪表现。即使所犯罪行较轻,但拒不认罪,同样不宜适用缓刑。
3、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没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所谓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领导作用或者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可见其犯罪情节较重,一般也不宜适用缓刑。
4、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此类案件要适用缓刑都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如有自首或立功情节,未成年人或从犯等等,但要以案件事实为根据,不能为了要适用缓刑而大幅度的在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上做文章。而且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不能适用缓刑;对于有减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也不宜适用缓刑。
缓刑的适用分为两种,一种是可以适用缓刑,另一种就是应当适用缓刑。根据《刑法》的规定,在满足缓刑条件的情况下,针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以及年龄已经超过了75周岁的人,那么就是应当适用缓刑,除此之外都是可以适用缓刑,而不是必须适用缓刑。
结语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适用缓刑。对于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少于二个月。然而,数罪并罚的情况、不认罪的情况、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以及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一般不适用缓刑。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适用缓刑或应当适用缓刑,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和年龄已超过75周岁的人则应当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三节 拘役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二节 累犯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三节 拘役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