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来报销使用的都是普票,专票是用来进行抵扣使用的。
开什么票种对于销售方,也就是开票方来说是没有区别的;票种的不同只对购货方产生不同影响,票购货方可以抵扣,普票不可以。
票单位的身份:专用,只能由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开具;所以如果开票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他绝对不允许开具专用的。
开票对象的身份:如果开票给一般纳税人,对方一般会要求提供专用以抵扣进项税额,而开票给小规模纳税人,开票单位也是绝对不允许开具专用给对方的。
专用有抵扣联,普通没有抵扣联,所以专用的联数要多,对管理也更加严格,遗失或者损毁都将产生影响要去报经税务局,甚至需要登报宣告。
对于开票单位的税负,开具专用和开具普通是一样的,都按照拓展资料:
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也通常称为付款单。
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正确地填制是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
只有填制合法、真实的,会计核算资料才会真实可信,会计核算质量才有可靠的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才会准确、完整。
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一经开具,票面上便载明征税对象的名称、数量、金额,为计税基数提供了原始可靠的依据;还为计算应税所得额、应税财产提供必备资料。离开了,要准确计算应纳税额是不可能的,所以税务稽查往往从检查入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七条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
第十五条需要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