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任命与决定任命的区别有:1、任命和决定任命的人选职务不同;2、任命和决定任命人选的提出程序不同;3、任命和决定任命人员的通过程序不同。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三十一、 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副,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长,决定任命的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予以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任命的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签署令任命并予以公布。”